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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上一次車禍,
已經經過一個月了,
在這期間,
也看到了其他同學發生車禍,
我都告訴我自己,
騎車要更小心,
不要闖紅綠燈,
速度不要太快,
但是,
我卻在今天,
遵守了我的規則,
但還是撞車了。


車禍,
往往是這麼來的,
妳無法去注意,
以無法預防,
不論妳是否遵守交通規則,
因為,
妳遵守了,
別人不一定遵守,
今天,
我的時速只有四十不到,
在往補習的路上,
一台轎車停在我的前方,
我為了穿過他,
就稍微向外騎,
誰知道,
一個中年婦女載著小孩,
從我的正前方逆向行駛像我撞來,
我雖然試著想離開,
但還是撞上了,
我很快的倒地,
不過對方卻沒事,
我的犧牲有點大,
比上次撞人更嚴重,
犧牲品是機車的車殼,
上次沒壞,
不過這次很徹底的裂開了,
褲子一件,
磨出了很大的洞,
這下我真的要和它說再見了,
我心愛的包包,
也是一個洞,
誰賠給我阿~
還有傷痕和瘀青,
又得花我一段時間照顧,
唉~
上次傷痕才剛好ㄟ,
不過,
因為她撞我,
花了一千二的代價解決,
我期待著新的車的車殼,
因為有些要換有些沒換,
不知道他會不會變的很好笑,
看來,
我真的要去安一下太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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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lly804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